一:排水管上的检查口设置数量偏少,方向不当,不利检查,管道塞不便处理。
处理方法:在生活污水管道上设置的检查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立管应每两层设置一个检查口,但在最低层和有卫生器具最高层必须设置。如只有两层建筑,可仅在底层设置立管检查;如有转弯的管道,则在该层转弯处的上部设置检查口,其高度由地面至检查口中心一般为1m,允许偏差±20mm,并应当在该层卫生器具上边缘150mm,检查口的朝向应便于检修。暗装立管在检_查口处应安检修门。
2.在连接两个及两个以上大便器或三个及三个以上卫生器具的污水管处,应设置检查口。
3.在转角小于135的污水横管上,应设置检查口。
4.埋设在地下或地板下的排水管道的检查口,应设在检查井内,井底表面标高应与检查口法兰相平,井底表面应有0.05坡度坡向检查口的法兰。
二:排污管道坡度设计规范
排水管道坡度不符合要求,出现无坡度、严重倒坡、所用管件不正确,影响排污效果;立管垂直度超标,影响观感质量。
处理方法
生活污水管道的坡度规范
项次 |
管径 |
标准坡度 |
最小坡度 |
1 |
50 |
0.035 |
0.025 |
2 |
75 |
0.025 |
0.015 |
3 |
100 |
0.020 |
0.012 |
4 |
125 |
0.015 |
0.010 |
5 |
150 |
0.010 |
0.007 |
6 |
200 |
0.008 |
0.005 |
立管垂直度每米不大于3mm,全长(5m以上)不大于5mm。
三:排水管道的吊钩或卡箍设置不规则,数量偏少;卡箍与管径不匹配;固定方式不符合要求等。
1.排水管道上的吊钩或卡箍应固定在承重结构上;
2.沿墙敷设的管道卡箍应用水泥固定。固定件间距,横管不得大于2m,立管不得大于3m。层高小于或等于4m,立管可安一个固定件,立管底部的弯管处应设支墩。不论是采用吊钩还是卡箍,均应抱在承插管的承口外,且卡箍应与管径匹配。严禁利用建筑物吊顶的吊筋当作吊钩的吊杆。
四:排污管道交付前应做灌水试验
1.排污和雨水管道交付使用前必须做灌水试验,其灌水高度应不低于底层地面高度。雨水管灌水高度必须到每根立管最上部的雨水漏斗;
2.灌水15min后,再灌延续5min,液面不降即为合格,做好灌水试验记录;
3.暗装或埋地的排水管道还应办理隐蔽手续方准隐蔽。管道和吊钩或卡箍均应防腐良好。同时,污水管道严禁与其他管道连通。
4.立管检查口、横管清扫口和排水池地漏的位置、数量、标高设置要符合规范要求。施工中不得将麻丝、水泥填料、工具等丢入管内;生活污水、废水和雨水管优先采用硬聚氯乙烯塑料管,(市场上有很多如联塑、雄塑等)
五:生活污水管内污物、臭气不能正常排放
处理方法:
如发生以上问题,可剔开接口,更换不符合要求的管件,增设辅助透气管或联通管,使排污、排气正常。在施工中还应注意几点:
1.卫生器具排水管应采用90度斜三通;横管与横管(立管)的连接,应采用45度或90度斜三(四)通,不得用正三(四)通,立管与排出管连接,应采用两个45度弯头或曲半径不小于4倍管径的90度弯头。
2.排水横管应直线连接,少拐弯,排水立管应设在靠近杂物最多,及排水量最大的排水点。
3.排水管和透气管尽量采用硬聚氯乙烯管及管件安装,用排水铸铁管时应将管内砂粒、毛刺、杂物除尽。
4.排污立管应每隔两层设一检查口,并在最低层、最高层和乙字弯上部设检查口,其中心距地面为1m,朝向便于清通维修;在连接两个或两个以上大便器或三个卫生器具以上的污水横管时应设置清扫口,当污水管在楼板下悬吊敷设,清扫口应设在上层楼面上。污水管起点设置堵头代替清扫口,与墙面距离不小于400mm。
5.存水弯内壁要光滑,水封深度50~100mm为宜。
6.通气管必须伸出屋顶0.3m以上,并不小于最大积雪厚度,如上人屋面应伸出屋顶1.2m以上。
河源管道疏通友情提醒:对高层、超高层建筑,排水、排气、排污系统设计比较复杂,必须由熟悉设计和施工规范的技术负责人进行技术交底,认真组织施工,保证施工质量。